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邯郸市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林业水利服务中心)

发布时间:2026-01-30      发布来源:林业水利服务中心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河长巡查流于形式”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30日至202629日。10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0310-6298899

邮箱:lyslj2021@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河长巡查流于形式

责任单位

冀南新区林业水利服务中心、各乡镇(办)

整改目标

强化基层河长责任落实

整改措施

(一)针对在落实河长制工作中暴漏出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新区河长办组织全区各级河长集中学习《河北省落实河湖长制考核责制邯郸市河湖长履职规范》件。

(二)进一步加大新区河长办督查力度,督促各级河长紧盯傍村河渠临河集市桥头桥下等问题频发部位,大力度开展问题排查,发现问题建立隐患台账整改,确保问题隐患动态清零

(三)组织生态环境综合执法、农业等开展联合执法,全面取缔非法污口严厉打击非法取土非法违建、农业污染破坏水环境行为

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长期坚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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