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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销号的公示(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2026-01-27      发布来源:邯郸冀南新区
   第三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指出的整改任务清单(序号24)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力度小,截至2024年底,新区有44台农机达到报废条件未报废”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验收,拟按程序实施销号。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办法》有关要求,现将问题整改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6127日至2026210十个工作日

如有异议,请通过电话或电子邮箱形式反馈。

 

电话6299805

邮箱:nwanzg@163.com

 



附件:具体整改情况表


具体整改情况表

整改任务

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力度小。截至2024年底,新区有44台农机达到报废条件未报废。

 

责任单位

新区农业农村局、马头镇、城南办事处、林坛镇、南城乡、高臾镇、台城乡、花官营乡、光禄镇

整改目标

加大农机报废更新力度,力争做到应报废尽报废。

 

整改措施

加大农业机械报废更新力度。按照《河北省农业机械报废更新补贴实施方案》(冀农财发〔2024〕11号)要求,坚持“农民自愿、政策支持、方便高效、安全环保”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认真落实农机报废更新政策,除农民拒绝报废的、转售外地的、自行处置的等情况外,力争做到应报废尽报废。

 

完成情况

已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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