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乡镇(办),新区各部门:
《邯郸冀南新区“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已经新区管委会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邯郸冀南新区党政办公室
2023年7月14日
(此件公开发布)
为加强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邯政办字〔2023〕19号)和《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邯郸冀南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邯冀南新区字〔2021〕23号)有关要求,结合新区实际,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以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为指引,以维护和发展人民健康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定贯彻新发展理念,紧扣高质量发展主题,优化结构布局,提升品质能级,加快构建强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为加快新区产城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的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政府主导,多元参与。坚持基本医疗卫生事业的公益性,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加快形成政府市场双轮驱动、互促共进的发展格局。
2.平急结合,急慢并重。着眼严峻复杂形势和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坚持平急结合,提高医疗卫生机构、设施平急结合和快速转换能力,提升重大疾病防控救治水平,切实增强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发展韧性。
3.统筹协调,优质均衡。充分考虑地方发展的差异性,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加强梯次配置和智慧互联,推进优质医疗资源有效扩容,逐步缩小城乡、区域间差异,提升我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区域均衡协调发展。
4.改革创新,系统整合。强化改革创新的突破和先导作用,在资源配置和投入上加大向公共卫生倾斜力度,着力提高防病治病和健康管理能力,强化资源共享,加快构建医防融合、上下协作、医养结合、全方位全周期的服务模式。
(三)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全面实现“三个转变”,基层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能够满足新区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二、总体布局
与资源配置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一)机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
1.医院
(1)县办医院。以县级区域原则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
(2)非公立医院。非公立医院是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可提供基本医疗服务,与公立医院形成有序竞争;可提供高端服务,满足非基本医疗需求;可提供康复、老年护理等紧缺医疗服务,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元化医疗服务需求,对公立医院形成补充。优先支持社会力量在医疗资源薄弱区域以及眼科、骨科、口腔、妇产、儿科、肿瘤、精神、医疗美容等专科和中医、检验等领域,举办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1)乡镇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分为中心卫生院和一般乡镇卫生院,每个乡镇设置1所标准化建设的政府办卫生院。乡镇卫生院对集体产权村卫生室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内或每3-10万居民区规划设置1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以及常见病、多发病的诊疗护理、康复治疗、康复训练等综合服务,承担辖区内的公共卫生管理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综合管理和技术指导。
(3)社区卫生服务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难以覆盖的社区可适当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站。按照人口在居住小区(网格)合理设置社区卫生服务点。社区卫生服务站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居委会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等工作。社区卫生服务点在社区卫生服务站的指导下,履行疫情防控哨点职责,开展居住小区(网格)健康综合服务工作。
(4)村卫生室。每个行政村设置1个卫生室(乡镇卫生院所在地可不设置)。村卫生室在乡镇卫生院的统一管理和指导下,承担行政村范围内人群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普通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治、康复,传染病报告监测等工作。
(5)诊所和门诊部。诊所设置不受规划布局限制,实行备案制管理。门诊部及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设置实行准入管理。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血点、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1)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中央、省深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要求,科学设置新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合理界定功能职责。
(2)妇幼保健机构。依托新区马头镇中心卫生院开展妇幼保健工作,负责为妇女、儿童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及康复服务,并承担辖区内妇幼健康服务业务管理和技术支持工作。
(3)急救中心(站)。政府举办急救中心(站)按照城区服务半径不超过5公里,农村地区服务半径10-20公里合理布局,待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建成后,设置县级急救站。
(4)采血点。完善新区献血网点,至少设置1个固定采血点。
(5)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依托邯郸高臾精神病医院成立精神病与心理障碍防治机构。
(6)其他机构。主要包括独立设置机构和接续性服务机构。鼓励设置独立的区域医学检验中心、病理诊断中心、医学影像中心、血液透析中心、医疗消毒供应中心、健康体检中心等机构,与区域内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立协作关系,实现区域资源共享。鼓励发展康复中心、护理院(中心、站)、安宁疗护中心等接续性服务机构,为疾病慢性期、恢复期患者以及老年患者等提供老年护理、康复、安宁疗护服务等,以康复医疗、中医药服务、医养结合等为特色,新区至少有一所康复中心。规范发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为家庭提供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临时托等多样化、多层次的婴幼儿照护服务。
(二)床位
1.床位规模。到2025年,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5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3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2.86张,非公立医院1.5张。
2.床位结构。按照公立医院床位比例的15%设置公立专科医院床位。适度控制治疗床位增长,增量床位优先向传染病、重症、儿科、康复、精神、老年病等短缺领域倾斜,其中,传染病救治床位按照不低于18张设置。根据医疗机构类别和床位使用功能,实行床位分类管理制度,推动床位资源急慢分开。
3.床位使用质量。医疗机构开放床位数与规划编制床位数应当基本保持一致。将预约诊疗、日间手术等服务常态化、制度化,提高预约转诊比例,提高日间手术占择期手术的比例,提升床单元使用效率、控制综合医院平均住院日,二级医院不高于8天。
(三)人力
适应新区医疗卫生需求,合理分布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6人,注册护士达到3.8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
加强儿科医师、麻醉医师、药师、助产士等紧缺医技人员培养,每千人口药师(士)达到0.54人,每10万人口精神科医师达到4人、精神科注册护士不低于8.68人、康复医师达到8人,康复治疗师达到12人。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至少配备1名公共卫生医师。适应社区基层首诊和家庭医生守门人要求,到2025年,每万人口全科医生数达到3.93名,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名的标准配置乡村医生或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原则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按每万名居民2-3名全科医师、1名公共卫生医师标准配备。每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在医师总编制内配备一定比例的中医类别执业医师。
全科医师与护士的比例,按1:1标准配备。其他人员不超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总数的5%。进一步加强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队伍建设,合理提高公共卫生人员配置标准并落实到位。到2025年,每千人口专业公共卫生机构人员数达到0.83人,每万人口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人员数达到1.75人,专业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85%,卫生技术人员比例不得低于70%。妇幼保健机构按每万人口1名保健人员的比例配备,按照设置床位数以1:1.70确定临床人员。急救中心(站)、采血点、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参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专业技术人员。
(四)设备
1.医用设备配置。依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新区辖区为单位,坚持总量控制、放管结合、严格准入、安全有效原则,采取梯度配置政策,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
2.公共卫生防控救治设备配置。根据保障公共卫生安全需要,参照国家有关标准,配置和更新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实验室检测、大型救治、卫生应急和信息化等设施设备。
(五)技术
1.医疗技术。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
2.临床重点专科。根据我区居民疾病谱、群众看病和患者异地就医情况,统筹考虑专科建设基础和卫生健康工作发展趋势,按照“国家级临床重点专科往前带、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均衡建、市县级临床重点专科有序跟”的新模式,开展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加快推进县级质控中心建设,强化区域质控协同。县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待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建成后,以冀南新区人民医院为基础,聚焦区内居民常见病、多发病,综合考量新区患者外转等因素,协同推进冀南新区人民医院综合能力提升工作,重点加强肿瘤、神经、心血管、呼吸、儿科、妇产科、重症、急诊等专科防治能力,推广内镜介入等微创手术和MDT、中西医结合等新诊疗模式,满足新区居民基本医疗服务需求。尽力保障1个市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
(六)信息和数据
1.健康信息数据库。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完善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
2.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按照信息化建设功能指引、建设标准与规范,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建设。二级以上医院要落实《全国医院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落实《全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要求,实现二级以上医院的90项指标。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信息化标准化建设,为基本医疗、基本公共卫生、传染病防控等业务信息化提供支撑。
3.公共卫生信息化。实施公共卫生信息化建设标准与规范,整合各类传染病监测系统,搭建覆盖公共卫生机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发热筛查哨点等机构的传染病监测平台,建立健全突发传染病疫情预测预警信息系统,强化公共卫生信息化应用功能。
4.新兴信息技术。鼓励大数据、人工智能、“互联网+”、云计算、5G、区块链等新兴信息技术应用,丰富新兴信息技术在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的应用场景。推进互联网医院建设,坚持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提升医院信息化水平。
三、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以新区疾病预防控制局和各类专科疾病防治机构为骨干、以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为依托、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网底组成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承担重大疾病监测预警、风险评估研判、现场流行病学调查、检验检测、应急处置、综合干预等任务,筑牢重大疾病防控的第一道防线。
(二)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按照查缺补漏、填平补齐的原则,加快建设冀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局,促进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业务用房和设施设备达标,强化上级疾控机构对下级疾控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协同,加强科研专业支撑,健全决策咨询体系。
(三)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1.提升全域监测和智能预警能力。建立覆盖全人群、区域协同、医防协同、联防联控、智慧化的综合监测系统和传染病多点触发预警响应机制。
2.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分级分类组建公共卫生应急队伍和高水平救治专业技术队伍,具备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响应能力。强化部门间、区域间突发公共卫生事件联防联控,建立重大风险研判、评估、决策、防控协同机制,提升区域协同应急处置能力。
(四)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依托实力较强的综合医院,推进相对独立的传染病区和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加强中医药科室建设,提升中西医结合防治传染病能力。加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与医疗机构监测协同,充分发挥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哨点”作用,依法依规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疫情信息报告责任,健全网络直报、医疗机构报告、医务人员直接报告、科研发现报告、群众个人报告、舆情监测等多渠道信息综合监测体系,构建全域监控和全程追踪的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和预警体系。四、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一)提升县域医疗综合能力
实施县办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待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建成后,带动新区其他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运行机制体制,巩固完善乡村一体化管理,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优化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服务功能,补齐基层医疗卫生短板,筑牢基层常态化疫情防控网底。
五、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一)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25年,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二)发挥中医药独特优势发挥中医药在预防保健、康复中的独特作用,培育推广中医药预防保健(治未病)干预方案。探索建设中医药疫病防治体系,发挥中医药传统优势,提升中医疫病防治能力,建设高水平中医疫病防治队伍。
(三)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积极参与市中医药传承与创新“百千万”人才工程(岐黄工程),加强高层次人才培养。积极参与“万人西学中”项目。
(四)壮大中医药人才队伍加强基层中医临床技术骨干培养。持续开展“西学中”培训。
六、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网络
(一)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统筹规划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力量举办非营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鼓励用人单位提供福利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支持幼儿园开设托班,形成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扩大婴幼儿照护服务供给,建设一批管理规范、模式可复制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单位。到2025年,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二)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
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以新区马头镇中心卫生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1.加强妇幼保健服务网络建设。规范综合医院产科、妇科、儿科专科建设、打造优势特色妇产、儿童专科科室。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建设新生儿科。到2025年,每千名儿童拥有的儿科床位数达到2.5张、儿科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0.87名,每所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有1名提供规范儿童基本医疗服务的全科医师和2名从事儿童保健服务的医师。
2.构建出生缺陷防治网络。健全覆盖城乡居民、涵盖生育全程的出生缺陷综合防治体系。开展婚前孕前优生健康检查、产前筛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出生缺陷防控项目,减少唐氏综合征、神经管缺陷等严重缺陷儿出生。推进出生缺陷防治管理中心建设,组织开展有关人员培训、业务指导、信息报送、项目管理等工作。推进县级产前筛查中心建设,到2025年,新区产前筛查率达到85%以上,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障碍筛查率均不低于95%。建设1个独立开展产前生化免疫实验室检测的产前筛查机构。
3.建设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中心。依托当地产科、儿科实力较强的医疗机构,建成1个县级危重孕产妇、危重儿童和新生儿救治中心。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推进省级安宁疗护试点建设,至少设立一个标准化、规范化安宁疗护病区,强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促进老年健康服务向社区和家庭延伸。规划建设一批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提升县域医共体老年病诊疗和医养结合服务能力。
(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
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五)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新区至少建设1所康复中心。鼓励有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根据需要设置和增加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床位。支持和引导社会力量举办规模化、连锁化的康复中心,增加辖区内提供康复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数量。完善住院康复、日间(门诊)康复、居家康复紧密结合的康复医疗服务网络。加强康复医疗人才培养和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康复医疗服务能力。
(六)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提升精神疾病预防、医疗、康复和心理行为问题干预、心理健康促进能力,进一步健全精神疾病分级防治体系,完善心理健康服务网络,建立以各级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防治中心、精神专科医院和有精神专科特长的综合医院为主体,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和精神病康复机构等为依托,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心理服务机构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
(七)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
推进各级各类医院、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科(室)建设,提升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教育服务能力,健全由健康教育专业机构、健康教育服务基地、各类医疗卫生机构以及机关、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的健康教育职能科室等组成的健康教育网络,为健康促进提供有力的体系支撑。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积极参与健全以市中心血站为主体的血站服务网络,为提高血液供应保障能力和安全水平提供有力支撑。
七、强化要素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创新公立医院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强化公立医疗卫生机构用人自主权,推行岗位管理制度。建立人才使用与激励长效机制,加大基层、公共卫生高层次、急需紧缺等人才引进和培养力度。落实“两个允许”要求,建立健全适应医疗卫生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落实医疗机构对继续医学教育的投入保障,将医务人员接受继续医学教育情况纳入其年度绩效考核必备内容,将继续医学教育合格与年度评先评优、岗位聘用、职称职务晋升相衔接。健全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落实“两个同等对待”。大力培养医防融合人才,加大护士配备力度,落实护士配备标准,医护比达到1:1.10,保障临床一线护理岗位护士数量。
(二)完善投入与医疗保障
持续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全面推行以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为主的多元复合式医保支付方式,完善按床日、按人头等多种付费方式,探索符合中医药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强化政府投资主体地位,建立稳定的卫生健康发展投入机制,细化、量化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重点学科发展、人才培养、信息化建设等投入政策,落实符合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的公立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服务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的投入责任,提高紧缺人才薪酬吸引力。
(三)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
学习借鉴三明医改经验,加强推进城市医疗集团紧密型医联体、县域紧密型医共体建设,注重上下协同,建立分工协作机制,推动医联体实质性运作,推进分级诊疗制度落实。
八、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高度重视医疗卫生事业发展,把区域卫生规划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列入新区管委会工作目标和健康中国建设任务要求,纳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公立医院绩效等考核。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依据本规划,制定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将床位等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标准细化到基层医疗卫生单位。
(二)强化部门协同新区有关部门要加强政策协同,协调推进规划编制与实施。新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牵头编制实施规划并根据需要按程序适时进行动态调整;新区经济发展局要将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积极申报项目,支持相关项目建设;新区组织人事局要依据有关规定和标准合理制定并落实公立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编制标准,要加快医疗服务价格和支付制度改革;新区财政审计局要按照政府卫生投入政策落实相关经费;新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要在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同推进规划有序实施。
(三)做好监测评估建立规划监测评价机制,加强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全过程管理,对主要指标、重点任务、重大政策的实施进度和效果进行监测评价,全面评估医疗卫生资源配置状况和服务体系整体绩效,及时发现实施中存在的问题,研究相关应对措施,对规划落实不力的部门和单位,加强督查和约谈,推动规划落实,确保规划目标实现。
政策解读:关于《邯郸冀南新区“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