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参加我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2023年1月已领取养老金的人员。
2023年1月10日-2月10日
要求每个村街安排3-4名熟悉认证的人员指导每个家庭至少有一名成员(年轻人),用安卓手机下载“易人社系统”认证软件,给认证人员用户注册,通过摄像头轻扫人脸,与认证系统信息比对自助认证。下次认证不需下载和注册,用手机通过“易人社系统”软件进行扫脸认证。
1.通过资格认证人员,继续享受养老金待遇。
2.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认证人员,次月暂停养老金发放。通过资格认证后,恢复养老金发放并给予补发。
3.死亡人员,停发养老保险待遇。
各乡镇(办)及时将认证结果在行政村范围内进行公示,公布举报电话与监督电话(0310-6299029)受理群众举报,及时处理举报情况,公示期不得少于10天,各乡镇(办)开展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中心对各乡镇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及时给予指导。各乡镇在抓好认证工作的同时,安排专人对本乡镇各村街认证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村街工作人员认真组织积极安排认证工作,不得弄虚作假。否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