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市“十四五”区域卫生规划的通知》(邯政办字〔2023〕19号)和《邯郸冀南新区党工委邯郸冀南新区管委会关于印发邯郸冀南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0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邯冀南新区字〔2021〕23号)有关要求,为加强新区卫生健康资源配置,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多层次卫生健康服务需求,结合新区实际,由新区卫生健康局起草制定本规划。规划期为2021年至2025年。
二、规划目标
到2025年,基本形成与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城乡统筹、功能互补、连续协同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水平显著提升,公立医院发展方式、运行模式和资源配置全面实现“三个转变”,基层首诊分诊和健康守门人能力明显提升,特色优势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初步建立,以“一老一小”为重点的全周期健康服务能力明显增强,基本建成能够满足新区群众健康需求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努力让广大人民群众就近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的高质量医疗卫生服务。
三、总体布局与资源配置
医疗卫生资源主要包括机构、床位、人力、设备、技术、信息与数据等。
(一)机构
医疗卫生服务体系由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专业公共卫生机构等组成。
1.医院
以县级区域原则设置1所县办综合医院。
2.基层医疗卫生机构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诊所和门诊部等。
3.专业公共卫生机构
专业公共卫生机构原则上为政府主办,主要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妇幼保健机构、急救中心(站)、采血点、专科疾病防治机构等。
(二)床位
到2025年,新区每千人口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5.56张,其中,医院床位数4.36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1.2张。医院床位中,公立医院2.86张,非公立医院1.5张。
(三)人力
适应新区医疗卫生需求,合理分布城乡区域,统筹协调各类人才队伍发展。到2025年,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达到3.6人,注册护士达到3.8人,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达到0.62人。
(四)设备
依据国家、省大型医用设备配置规划,以新区辖区为单位,坚持总量控制、放管结合、严格准入、安全有效原则,采取梯度配置政策,逐步提高国产医用设备配置比重。
(五)技术
健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备案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围绕群众医疗服务需求和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健康的重大、疑难疾病,拓展诊疗方法,提升医疗技术能力和诊疗效果,形成技术优势。
(六)信息和数据
加快卫生健康数字化进程,完善全员人口、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卫生资源等数据库,并与疾病预防、妇幼健康、健康体检等数据库信息共享,构建覆盖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信息数据库。
四、建设强大的现代化公共卫生安全体系
(一)建设现代化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二)加快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达标建设
(三)完善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机制
(四)构建分级分层分流的传染病救治网络
五、建设优质高效整合型医疗服务体系
(一)提升县域医疗综合能力
实施县办医院提标扩能工程,待冀南新区人民医院建成后,带动新区其他医院和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
(二)健全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六、打造特色鲜明的中医药服务体系
完善中医药服务网络到2025年,在综合医院、妇幼保健机构等非中医类医疗机构中,规范设置中医临床科室,推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国医堂实现全覆盖,支持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提供中医药服务。
七、构筑全方位全生命周期的健康保障网络
(一)扩大婴幼儿照护普惠性服务供给统筹规划社区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到2025年,构建“家庭为主、托育补充,政策引导、普惠优先,安全健康、科学规范”的服务供给体系,每千人口拥有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达到4.5个。
(二)健全妇幼保健网络体系
依托市妇幼保健院,以新区马头镇中心卫生院为支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基础,健全妇幼健康服务体系,促进保健与临床相结合,改善妇幼保健机构基础设施条件,提升妇幼健康服务供给能力。
(三)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建立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覆盖老年患者疾病急性期、慢性期、康复期、照护期、生命终末期的老年护理服务网络,完善老年健康服务功能布局,构建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覆盖城乡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
(四)提升职业健康技术支撑能力
健全由职业病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工程防护、职业病诊断救治三类技术支撑机构及相关专业机构组成的职业健康技术支撑体系,提升职业病防治能力。
(五)提升康复服务能力
重点支持县级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康复中心)建设,到2025年,新区至少建设1所康复中心。
(六)提升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能力
(七)提升健康教育服务能力
(八)提升血液供应保障能力
八、强化要素支撑与保障
(一)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
(二)完善投入与医疗保障
(三)全面加强医联体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