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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邯郸冀南新区加快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发布时间:2023-08-31      发布来源:新区交通运输局
       一、制定的背景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21〕29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的若干措施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129号)、《邯郸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动全市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邯政办字〔2021〕80号),为加快我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冀南新区交通运输局结合新区实际,经多次修改,制定了《邯郸冀南新区加快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包含7部分工作内容。

(一)强化农村邮政体系作用,确保乡镇邮政普遍服务局所稳定运行。

(二)高质量推进“快递进村”工程,推动行政村快递服务全覆盖,保障农村快递网络可持续运行。

(三)推进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协同发展,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与电商融合发展,推动农村地区交邮快协同发展。

(四)加快构建冷链寄递服务体系,优化冷链寄递物流网络布局,积极发展冷链寄递物流,强化冷链寄递安全管理。

)补齐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短板,共建共享农村寄递物流基础设施。

)发挥渠道优势助推农产品出村进城,服务农产品出村进城。推进快递服务现代农业示范项目创建。

)落实寄递领域“放管服”改革,构建公平公正的行业发展环境。

三、保障措施

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纳入新区管委会重要议事事项,全面压实部门责任,推动新区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工作任务落实落地。按照交通运输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有关规定,落实农村邮政快递末端基础设施建设、邮政业安全管理、邮政业环境污染治理以及地方履职能力建设等方面的支出责任。将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作为公共基础设施建设范畴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在国土空间规划中统筹考虑快递园区、大型邮件快件分拨中心、寄递公共配送中心用地。统筹用好现有资金渠道和专项政策,加大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点的财政支持力度。统筹用好省、市各类产业发展基金,扎实做好项目申报工作。鼓励电子商务进农村示范县对试点期内作出突出贡献的农村寄递物流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符合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的寄递物流车辆,给予通行便利和费用优惠。

原文链接:邯郸冀南新区党政办公室关于印发邯郸冀南新区加快推动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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